养老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 居家养老 2025年底前免征增值税 社区家庭服务业获更有力政策支持

2025年底前免征增值税 社区家庭服务业获更有力政策支持

发布日期:2019-06-12   编辑:佚名

对部分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会议要求,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

“上述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出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及政策倾斜。”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此次对于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力度很大,可以说是全面的税费减免。

在李旭红看来,通过以上税费优惠的激励作用,将鼓励更多的资本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投入,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进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品质,做到老有所养,幼有所托,家庭得到良好的家政服务,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除了税收优惠,财政支持还体现在:按规定以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大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扩大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这方面培养规模,加快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费用。

多措并举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养老服务业正迎来空前力度政策支持,民政部等相关部委此前已经出台了几十项具体政策措施。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又有重磅实招落地。会议确定:一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新建小区按规定建设的养老设施移交政府后,要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

二是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老年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教授王红漫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养老服务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此次一揽子支持政策的出台,将极大激发市场机构活力,带动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今年将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准入,多措并举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如果未来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监管体系的完善同步跟进,将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的积极性。

会议在已出台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政策基础上,还确定了以下新措施:鼓励本科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实训基地等建设优先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包括灵活就业服务人员,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