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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推进医养结合商业保险成破解养老困局突破口

发布日期:2019-09-20   编辑:佚名

如何创新养老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无论是家庭养老、社区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离不开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成为破解养老之困的最佳选择,商业保险参与其中,为缓解养老资源供不应求现状提供一剂“良方”。

近期召开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及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进行了工作部署,保险服务养老获得政策支持,在操作层面长期存在的瓶颈问题有望得到破解。

“现在许多老年人对商业保险有需求,市场潜力巨大,但国内可供60岁以上老人选择的商业养老保险品种少之又少。相关部门和机构要通过精算等手段,发展医养保险,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发挥保险的支撑作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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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失能、高龄、空巢老年人逐渐增多,老年人对医疗、照护的需求与日俱增。“医养结合”是应对深度老龄化挑战的一项重大举措,使老年人“有病治病、无病疗养”,是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的新方向。今年8月和9月召开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对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以及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商业保险均被提及,其作为缓解养老之困的“良方”作用越发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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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势在必行

我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不仅引发社会问题,也给社保及医疗制度带来了巨大挑战。对于一些实行“医养分离”的养老机构来说,医疗机构资源无法得到合理利用,患有慢性病的老人住院时间长,“滞床”现象严重。而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只能提供基本的养老照顾服务,缺少长期养老服务的机构,造成严重的供不应求局面。与此同时,我国养老服务发展时间较短,各地区市场发育不完全、不平衡,扶持政策也有待完善,因此提升养老和医疗服务水平势在必行。

“当前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要在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政府要下决心简化审批,取消不合理限制。”李克强总理指出,“市场最核心的是价格,要更多运用价格杠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医养结合”的意义在于必须把医养统筹考虑,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业内专家认为,深化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养结合”,是我国目前在养老服务方面最为关键的发展路径,对缓解养老资源短缺现状大有裨益。

保险公司也有着投入资金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动力。

近两年,我国养老政策逐步放开,养老市场潜力不断被挖掘。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重视养老问题,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目标后,国家多个部委发文力促医养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在保险业加速对外开放的氛围下,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可以提升国内保险业在医养保险方面的服务水平。

以险资实力来看,商业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在长期寿险业务承保中滞留的大量未到期保单资金,为养老社区与医疗机构建设提供了财力储备。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达173672亿元,较年初增长5.84%。

此外,商业保险机构可将健康保险产品、养老保障产品与自身开发的养老社区相结合,将投保人的健康保障、养老保障与保单有效期内的投保人健康管理、疾病防治、养老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最终形成养老、医疗相结合的“绿色通行证”,以解投保人的养老之忧。

诸多细化问题待解决

近年来,随着泰康人寿、合众人寿等多家保险机构相继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一些多功能、高品质的保险养老社区先后开工建设或落成,开创了中国健康养老、幸福养老的新模式。全国范围内,大中型城市率先展开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探索,形成青岛“长护险护航医养结合”、江苏“全面构建医养结合服务网络”、黑龙江“健康医疗嵌入养老服务”等模式。

但也应看到,保险养老社区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虽然在政策层面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利好,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养老社区建设仍面临用地性质、融资渠道、财税政策等一系列瓶颈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就提出建议,细化“养老产业用地”性质的相关配套政策,以降低土地开发成本,减免保险养老社区房产税以及给予保险养老社区一定的建设补贴。这些都是保险公司建设养老社区亟须政策引导的“卡脖子”环节。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对此进行部署,落实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税费、用地等优惠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增加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在泰康保险集团副总裁兼泰康健投首席执行官刘挺军看来,“医养结合”未来还需要两部分的改革。“第一部分是支付体系”,也就是谁来买单的问题。具体来说,应该“去医院中心化”,更多地发展院外前端的医疗保健系统和后端的康复养老长期护理系统。同时,医疗保险相关系统内应该增加对康复、长期护理这部分的支付,适当地提高定价。

“另外一部分则是要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发挥更大的杠杆性作用。”刘挺军表示,应当把社保和商业保险这两个杠杆结合到一起,从支付体系上调整定价体系和结构,加强对传统医院以外的养老康复体系及对前端的全科医生的投入。

长护险迎来新规范

从刘挺军所言中不难看出,长期护理保险机制是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绕不开的关键一环。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接近2.5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加之保姆难请,退休金不多,儿女工作忙,“养老”着实成为失能老人家庭的很大负担。

事实上,针对老年人群专业医疗护理服务的刚性需求,早在2016年,就有15个城市被选中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其中的绝大多数项目由保险公司经办。截至2018年12月底,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项目约35项,覆盖人数约4647万,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规模约47亿元。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在经历循序渐进式发展,一些难点也在被逐一破解。此前,多位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都提到建立全国统一技术标准体系、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运营的建议,包括尽快建立全国统一失能等级鉴定、护理服务机构及护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建设等标准体系。

8月27日,国家卫健委、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一次从国家层面针对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建立了标准。该标准既可作为保险公司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中护理需求评估的参考标准,也可作为保险公司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中有关失能认定和护理服务提供、护理费用支付的基础标准,保险公司可在此基础上开发多样性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国家政策层面多次释放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信号,监管部门也表示,下一步将对保险行业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开展调研和分析,无论是从政策支持的角度,还是从监管的角度,初步形成推动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意见。

2019年政策引导商业保险参与养老服务

●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长期护理保险,首次将扩大该制度试点纳入年度政府工作任务。“要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 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 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补贴。

● 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落实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税费、用地等优惠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增加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发展医养保险,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