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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促进区域养老资源共享 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发布日期:2019-06-19   编辑:佚名
建设更开放交融养老服务市场
上海社会科学院此前发布的报告显示,预计到2020年,长三角地区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4600万,老龄化程度约为21%;预计到2035年,老龄人口增加至7500万,老龄化程度达33%。
与此同时,长三角地区老年人跨区流动频繁且规模越来越大,许多上海老年人有意愿去邻近省份养老。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的测算,到去年底,上海户籍老人离开本地长期在外居住的人数已达约15万,再加上半年以内短期到外地旅居养老的,到外地养老的上海户籍老人总数已达25万以上。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沪、苏、浙、皖将合力在以下几方面形成更有效的协作机制。其一,加强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在条件允许的区域范围,统筹养老服务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并建立区域统一的养老机构诚信系统与“黑名单”制度。其二,推进养老护理队伍的培训协作,互认养老护理员评价标准及资格认定标准。其三,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其四,统筹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区域范围内的养老服务资源进社区、进家庭,推出“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地图,推广“社区养老顾问”,让老年人更便利地找到养老服务资源。
统筹规划区域养老产业布局
合作备忘录提出,要统筹规划区域养老产业布局,制定区域内产业资本和品牌的市场指引,推进养老产业发展。尤其是在长三角区域内促进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的孵化。
上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目前正着力实施“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提升计划”,通过进一步开放健全市场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据了解,即将实施的这份计划主要包括五项任务,即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
上海已明确,在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养老设施招投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凡涉及“排斥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竞争”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和做法,将被集中清理废除。企业登记自主权也将获得进一步保障,“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将不会再被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此外,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包括鼓励物业公司、物流企业、商贸企业等面向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记者留意到,此次合作备忘录还提到,将依托上海认知症社区的筛查标准、照护标准等,整体提升三省一市养老服务认知症照护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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